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1年12月6日藝研字第1010003996號函辦理。
二、收件時間:自民國102年3月1日起至4月15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收件地址:以掛號(或包裹)郵寄至「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收,信封上須註明「參選2013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及參選組別;組別分國小(分低、中、高年級分別各1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
四、相關訊息請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查詢;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41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1年紫錐花運動新年愛親祝福卡競賽活動
肆、參加對象:本局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踴躍參加(不含特殊學校)。
伍、競賽組別:
一、高中職校組:電子賀卡、手工卡片二類。
二、國中組及國小組:手工卡片一類。
陸、活動方式
一、送件:
(一)電子賀卡:送件檔案限jpg,直式橫式不拘,檔案大小不可超過2MB,獲獎作品,請提供原始格式檔案。
(二)手工卡片:大小限A5格式(14.8*21公分)、材質、樣式不拘,由學 生發揮創意自由創作,獲獎作品不予歸還。
二、各校擇最優作品各類至多10件,請於102年1月10日前將報名表(如附件1)及作品紙本傳送或郵寄至楠梓高中教官室鐘逸鈞先生收;另電子賀卡除了報名表之外,作品請以電子檔傳送至navy7900@yahoo.com.tw,鐘逸鈞先生收,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評選標準:能清楚傳達紫錐花運動之意涵,結合新年愛親祝福,以主題融入、創意構想及美術技法(電腦技法)評定為評分項目,配分標準詳如評分表(附件2)。
四、評選方式:102年1月15日舉行評選。並於102年1月25日前將本市績優作品函報教育參加網路人氣獎選拔。
柒、本市選拔名額及獎勵
一、高中職組:4名(電子賀卡、手工卡片各2名),每名獎金2000元。
二、國中組:3名,每名獎金2,000元。
三、國小組:3名,每名獎金2,000元。
四、績優作品函報教育部由教育部上傳至紫錐花運動粉絲團(facebook)相簿網頁,自上傳日起二週內凡獲分享及按讚次數最多者,由教育部加發網路人氣獎,各組每類1名,計6名,每名圖書禮券2,000元。
捌、本實施計畫聯絡人:教育局軍訓室黃玉老師。電話:(07)2011531或2011530。
玖、經費:由教育局相關經費支應。
拾、其他
一、各級學校應將所有學生作品,不拘形式陳列(展)於校內明顯處供全校師生欣賞,以鼓勵學生之創作,陳列(展)後應發還並鼓勵學生於元旦、農曆年前寄送予親友,傳遞祝福之意。
二、函報教育部作品將由教育部登載於紫錐花運動官方網站及紫錐花運動粉絲團(facebook)供各界(校)自由下載運用。
三、參賽作品限國內外未曾公開發表之原創作品,且同一作品請勿兩投。
四、參賽作品應確實遵守著作權之各項法令規定,如有侵權行為教育部得撤銷得獎資格,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五、函報教育部作品著作權歸教育部所有,教育部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地域、時間、次數與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得無償典藏、重製、發行及利用。
六、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通報及於教育部紫錐花運動官方網站(http://enc.moe.edu.tw/)公告。
「第四十三屆全國天文獎書法比賽」
說明:
一、依據本市永安區天文宮101年11月20日天文宮字第101112001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2年1月26日(星期六)截止。
三、比賽日期為民國102年2月28日(星期四)假天文宮(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保安路五巷四號)舉行。
四、連絡電話:(07)6912478;傳真:(07)6913479。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